长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ⅱ级(橙色)预警的通知
各县(市)、开发区(高新区)、双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根据空气质量预测情况,按照《吉林省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的通知》要求,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现将我市空气质量预警等级由ⅰ级调整为ⅱ级,自2020年12月29日15时起启动ⅱ级(橙色)预警。请各地区、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应对工作。特此通知。
长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